6月10日,受公司总经理、田湾河梯级水电站工程安委会主任孙志祥委托,公司总工程师、田湾河梯级水电站工程安委会副主任唐剑虹在公司办公楼二会议室主持召开了田湾河流域梯级水电站工程安全生产宣传咨询会。公司各相关部门负责人,各参建设单位主要负责人、专职安全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会议学习了温家宝总理签署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第493号令及《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以下称《条例》)。中水五局田湾河施工局、中水三局仁宗海施工局、葛洲坝集团公司田湾河施工项目部、安蓉公司田湾河施工项目部的代表分别就“安全生产月”活动的宣传、组织情况和承建标段的安全生产情况作了介绍。会议总结了“安全生产月”活动的前期开展情况,安排了近期田湾河水电站工程安全生产和宣传工作。
会议指出,田湾河水电建设的安全生产形势复杂,不容乐观。目前正是田湾河水电建设的冲刺阶段,工期紧、任务重,对安全教育和培训要落实到一线施工队伍的人员上,这样才能从根本上保证安全、有序的生产,体现以人为本的管理理念。
会议要求,参建单位在安全生产认识上要高度重视,要有具体的实施方案和安全工作计划。在生产过程中严格执行相关操作规程,充分吸取水电工程建设中的安全事故教训,及时排查并消除安全隐患。在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上,要严格按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履行相应的职责。
田湾河梯级水电站工程安委会副主任、公司副总经理刘凤鸣在讲话中指出:通过学习《条例》,我认为主要内容有两个方面,一是作为项目建设及管理单位和管理者是否履行了安全生产管理职能,否则就会受到处罚;二是事故发生后是否做到了不瞒报、漏报,要及时上报。这就是《条例》的关键词。在具体的工作中,安全教育和管理要落到最基层,安全投入一定要投足、投到位、投及时。
田湾河流域梯级水电站工程安委会副主任、公司总工程师唐剑虹在会上强调;要加强对泥石流、雷击等自然灾害的预防工作,做好重点自然保护区内森林防火,落实火工材料管理、防洪度汛等专项检查工作;要加大对“安全生产月”活动的宣传和投入;发生事故绝不能拖报、瞒报,要按照《条例》严格履行责任,为顺利完成既定的发电目标做好有力保证。